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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为员工租房产生的费用所得税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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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企业为了吸引人才,会为员工解决住房问题以员工待遇,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通常情况下,解决住房问题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公司直接向员工发放住房补贴;

  2、公司租房免费提供给员工居住;

  3、个人租房凭租房发票到公司报销。

  那么这三种情况都该如何进行企业所得税的处理呢?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咱们分别来看看!

  公司为员工发放的住房补贴、公司为员工租房取得抬头为公司发票的租房支出、员工凭公司抬头发票报销的租房支出均属于职工福利费范围,应计入公司职工福利费,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可以税前扣除。同时,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该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

  如果公司向员工发放的住房补贴列入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并符合以下原则的:①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②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③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④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⑤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可将发放的住房补贴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对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因此,国有性质的企业应注意,将住房补贴作为工资薪金支出是否会造成工资总额超标,如超标的话建议仍作为职工福利费处理。
  员工取得抬头为个人的租房发票,公司凭该发票为其报销租房支出,不能列入职工福利费,该支出属于与企业无关的支出,不能在税前扣除。

更新日期:2024/04/02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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