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学会计难吗学什么东西难于不难在于你自己是否有兴趣去学,再者就是看你自己是否愿意下功夫去钻研。会计这方面需要的是有耐心,办事谨慎。做任何事应该都是从基础做起,可以先去学习基础会计,再慢慢一步步深化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税法知识等等,考取会计从业资格,想谋取薪水更好的职位或就去考中级,高级考评结合。
CMA证书介绍
国际认可 / 国家认可 / 企业认可 / 行业认可
CMA即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是全球管理会计组织IMA于1972年推出的管理会计领域的黄金财会认证。CMA以强化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执行和监视内部控制以及参与到战略决策过程中,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目的。它代表着决策层对持证者的认可
CMA就业优势
15 万CMA持证者全球平均(美元)
300 万国内管理会计人才需求缺口
被16家机构列入国家重点人才培养计划
CMA培训介绍
知识体系完善:CMA理论与实操并重。涵盖了会计和财务人士工作中急需的技能,能增强财会人士的职业竞争力。
企业经营所需的关键技能:CMA有支持企业决策分析、推动企业优化绩效等企业需要的知识和技能
助推财务人员发展:涉及会计、战略、市场、管理、金融等知识技能,培养预测商业需求及制定策略决策的能力,实现财务人员角色转换
企业更愿意支付高薪资:持有CMA认证的专业人士年总比非持证者高67%
CMA认证在全球范围内被企业财务高管广泛认可,能帮助突破人才竞争的重围以及职业发展的瓶颈是进入知名企业中高层的必备证书,就业、晋升和转型前景广阔,包括
数据分析师、资产评估师
不做财务管理者而选择其他岗位如分析师、资产评估师,也是很不错的
参与公司的运营管理人力资源总监、市场营销总监、战略部门负责人、产品或运营总监等
负责企业战略管理公司董事、公司总经理;分公司负责人、公司合伙人等
财务总监、财务经理、总账会计
投资机构人才
恒企的快速发展得益于强大的师资团队,由数十位大型集团财务总监、高校专职教授以及数百位拥有丰富实战、教学的优秀老师组建成强大的专家团队。为恒企的课程开发、教学模式、服务管理以及核心专业技能的研发等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和。恒企教育专家团队在专业著述上业绩斐然,累计出版高校专业教程多部,包括《实用涉税会计》《税务会计实操》《会计电算化》《管理会计》等,此外,在国家一级财务专刊上发表论文二十余篇。
自2010始,恒企正式启动“会计精英培养计划”和“高校就业公益讲座”,并陆续与全国诸多建立校企合作关系,走进高校为学生提供会计实操课程的全面培训,同时与企业建立人才输送通道及定向委培合作关系。
自贡市自流井区大安街道五星街18号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工作已经全面拉开了序幕,小伙伴们是否已经在为考试而努力复习着呢?为了帮助大家更为高效地做好复习备考工作,一举通关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仁和会计小编精选常见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预祝大家学习愉快,考试顺利!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 股东会
- 股东会的职权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 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 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 修改公司章程;
-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 股东会的形式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 股东会的召开 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法行使职权。以后的股东会会议,公司设立董事会的,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 股东会的决议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更新时间:2023-04-12 13:4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