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内容
人才引进
全日制统招本科学历,35岁以下落户天津的首选方式,3个月快速办结!
政策依据: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意见的通知》的通知(津公户【1998】570号)
关于印发《天津市公安局为天津经济跨越式发展保障和服务的措施》的通知(津公办【2001】564号)
人才引进办理条件:
具有普通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学历,35周岁以下的外省市人员(含“两区三县”到其他十一区),与本市企、事业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的可以申请落户。
申请材料:
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天津市居住证;
学历证书(学历毕业证书认证须在教育部学信网下载打印);
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申请落户地集体户口首页;
落户本人或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名下合法固定住所证明(近亲属关系的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依据、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和房主同意落户证明);
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人才引进疑难问题:
在津无接收单位;
在津未参加社会保险的缴纳;
现工作单位无落户;
年龄在35岁以上;
不确定是否有干部身份;
未做过转正定级的相关手续;
现户口和档案不在同一个省市。
情况分析:
基本条件都符合,可以按人才引进办理;
年龄大于35周岁,统招本科学历,需要有中级以上职称;
年龄大于35周岁,统招研究生学历;
干部身份不确定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办理;
户口和档案未在同一个省市;
条件不符合,推荐其他办理方式,如积分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