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财在职进修
西南财大经济法学在职研究生课程班
价格:36800元 浏览:19
成都市青羊区光华村街55号西南财经大学(光华校区)励志楼
课程详情
专业介绍

经济法学是一级学科法学下设的二级学科,是研究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它以经济法学基础理论为基础,以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尤其是金融、财税、市场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产品质量监管等重大法律问题为研究对象,并以保障健康安定的市场经济环境,创建和谐社会,保障广大社会公众的利益为主要研究导向,致力于为社会培养具备较高的经济法学专业知识素养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业复合型人才。

质量保障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是学校“211”工程重点建设学院和“双”重点培育学科,是国家首批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教育部法学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单位。2010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获批为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招收法学理论、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金融法学、法律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拥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招收法律经济学、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法学、金融法学、知识产权法11个专业硕士研究生。2023年获批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至此,学院已成为自本科、硕士、博士到博士后的全覆盖、全流程、全方位法学人才培养的授权单位。

其中经济法学硕士、博士学位授权点分别于1998年、2010年获准设立,该专业是法学院较早开设的本科专业(1987年)。经济法学现有专副业教师26人,其中教授13人,既注重经济法基础理论研究,又力求实现多学科交叉融合,充分整合校内财经学科优势,目前招收经济法学方向博士研究生和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经济法基础理论研究、税法研究和竞争法研究方向)。经济法学研究所负责经济法学博士和硕士研究生的人才培养、四川省重点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人才2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人,国务院津贴3人,教育部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3人,全国“三八红旗手”2人,四川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4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12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6人,四川省“万人计划”人选4人,四川省“教学”1人、四川省优秀教师3人。截至2025年3月,学院有专任教师65人,其中教授28人,副教授24人,讲师13人。

主要课程
公选课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外国语基础(英语)
专业课 法理学
经济法总论
银行法与证券法
选修课 学术规范与论文写作
AI 大模型基础与应用
管理学应用与案例分析
专题讲座 企事业单位金融合规与风控实务
人工智能的法律监管问题
民营经济平等发展的理论基础与制度建构
学员服务

1. 校园服务

参加本学习班的学员可享有专属校园卡进出校园、用餐及图书馆文献检索服务。

2. 专题讲座

除学习班课程外,本学习班学员还可参加学校定期举行的社会名流与企业家论坛、百年校庆杰出学者讲座、百年校庆校友大讲堂、光华教学论坛、文化素质讲座以及国内外知名学生会议与论坛。

3. 校友活动

参加本学习班可参加丰富的校友活动、论坛沙龙、座谈研讨等,结识优秀校友,拓展社交网络。

4. 未来规划

为学习班学员提供专属硕、博升学咨询、出国留学、职业生涯规划等专业服务。

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较强学习能力,并能坚持在职学习者;

2、报名人员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报名流程

1、课程学习班入学考试,免试录取。

2、填写《西南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在职人员课程学习班报名登记表》。

3、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进行初审。

4、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8日—2026年2月28日。

5.现场咨询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村街55号西南财经大学光华校区励志楼104、106。

收费标准

费用共计¥36800元(不含书本费与国考考试费),开学后学校统一开具《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

缴费方式

关注“西南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发布简章的缴费链接,通过学校电子收费系统缴费。学员通过点击简章页面发布的“报名缴费”按钮,可直接打开对应专业在职人员课程学习班的收费页面,注册并填报个人身份信息和票据信息后,通过系统在线缴费。

 

郑重提醒:学员如果遇到招生人员以参加本学习班为由,要求学员缴纳任何公示学费之外的费用,可向学校有关部门举报违规行为。

结业与学位授予

1.结业条件

学员报名缴费后,按照学校教学安排完成课程学习,参加课程考核且成绩合格者准予结业,颁发《西南财经大学在职人员课程学习班结业证书》。

2.学位授予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学位[1998]54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有关规定的通知》(学位办〔2011〕57号),学员取得结业证书后,在规定年限内满足以下所有条件,并按相关流程提出学位申请,经审核合格,可授予西南财经大学硕士学位:

(1)完成课程学习班所有课程、考试合格,取得结业证书;

(2)按照要求参加学校三门题库考试,且成绩合格;

(3)参加国家学位英语和学科综合课程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

(4)学习期间须在公开刊物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

(5)撰写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自“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对学位申请资格审核通过之日起5年内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论文须通过教育部论文事前、事后抽检)。

申请西南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者须按时、按规定通过全部课程考核、全国统一考试、学位论文答辩并完成学位申请等所有环节,逾期未完成者,本次申请资格自动终止。具体要求详见《西南财经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管理办法》。

更新时间:2025-12-01 16:3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