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浙江大学是一所特色鲜明、在海内外有较大影响的综合型、研究型、创新型大学,学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13个门类,设有7个学部、40个专业学院(系)、1个工程师学院、2个中外合作办学学院、7家直属附属。2026年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覆盖56个一级学科,33个专业学位类别;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覆盖16个学科专业。
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报考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须同时符合相应专业的要求,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新生报到入学之日前,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满足以下条件:提供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报考相关专业本科的8门及以上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在国家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至少一篇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须在10月15日前将成绩单和发表学术论文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处邮箱审核(纸质版原件将在复试时复查)。审核通过的考生,初试成绩上线后,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4.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五)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条件(一)(二)(三)(四)外,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条件(一)(二)(三)(四)外,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
(六)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 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以及教育专业学位中的教育管理(代码为045101)的考生,除满足条件(一)(二)(三)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或本科结业后,达到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七)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除满足条件(一)(二)(三)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在工作单位表现优秀的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相关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所从事工作与报考专业密切相关。报名阶段将对报考资格相关条件进行审核,复试阶段将对有关材料进行复审。
我校单独考试只限在工程师学院相关工程类专业、医学院护理专业、光华法学院法学专业纪检与监察法方向招生。
(八)符合教育部有关“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规定的,可报考该专项计划。我校该专项计划只招收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将向理工农医类专业学位倾斜,详情请关注我校研招网关于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有关事项的说明通知。汉族考生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九)符合教育部有关“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规定的,可报考该专项计划。我校该专项计划只招收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将向专业学位倾斜。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的调剂申请须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调剂程序和要求进行,不得直接改变报考志愿、调整计划类型进行复试录取。
(十)符合免初试资格(如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等)并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我校,须在报名前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处联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初审,考生初审通过后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逾期不得补报。
(十一)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初试加分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或报考点审核通过后生效。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加分项目不累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十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不得相互调剂。
(十三)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10月15日前将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含红色公章)发送我校研究生招生处邮箱审核(纸质版原件将在复试时复查)。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考试科目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考试科目及相关说明请见《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为准,复试录取时将根据下达计划要求和生源情况等对专业招生计划数适当调整。
考试科目中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311教育学专业基础、313历史学专业基础、314数学(农)、315化学(农)、333教育综合、396经济类综合能力、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398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414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15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498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等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其余为我校自命题科目。
政审与录取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根据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综合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除在复试中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也可组织思想政治工作、招生工作等部门工作人员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等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复试、体检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中有一项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录取学院(系)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政治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定向就业硕士生在考生正式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报考非全日制、“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和单独考试的考生,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硕士生。考生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较高人民法院 较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和《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2026级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住宿将根据各校区资源、科研平台及教学计划等情况统筹安排。2026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住宿较好学年原则上由学校租用校外资源安排,后续原则上需自行解决,学校将视情给予适当补贴。
苏研教育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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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性强
苏研教育在职业资格培训领域有丰富的经验,课程内容紧扣考试大纲,帮助学员有效备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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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研教育集团,位于素有“人间天堂”之称的历史文化名城苏州。在千年历史名城的积淀下,有着深厚的教育文化底蕴。自 2008 年起,致力于对接各大国内外高等院校和服务社会学员,负责在职人员学历提升的推广和报名工作。近年来累计招收在职专升本学员多名,在职研究生学院 17000多名、博士近 60名。
项目:12月研究生统考辅导班、免联考同等学力申硕、免出国中外合作办学、出国留学深造、在职人员学历提升。

学校地址
苏州市虎丘区苏州科技城科灵路78号苏高新软件园3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