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职业技术二○○七年招生章程 |
在川招生代码:5181 名称:广安职业技术 一、办学属性及层次:由四川省人民批准、备案、广安市人民公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办学层次为高职(专科)。 二、办学地址:广安市城南新区东南片区(新校区) 广安市岳池县城花园路249号(老校区) 三、录取规则: 1、招生条件按照当年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2、我院招生工作将贯彻2007年有关文件精神,大力实施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测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3、我院录取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志愿人数不足时,录取后续志愿考生,志愿级差为10分,直至录满为止。 4、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原则:依据考生所填志愿相同或相近专业安排专业。 5、艺体专业的排序原则:专业\文化均上线后,按照专业排序投档。 6、我院艺体专业不再组织加试,以“全省专业统考”为准。 7、我院对外语要求不限,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8、健康状况按体检标准执行。 |
更新时间:2016-02-22 12:1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