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物业经理人培训
《物业管理条例》第33条: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
一、培训对象
在岗未取得《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的管理人员和新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人员。
二、培训职位:经理;
培训方式:面授、函授、网络学习。
四、培训
学员学完全部课程并合格者,由建设部人事教育司颁发《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持证上岗,通用。可网上查询。
五、报名资料
报名时携带1寸彩色照片3张,
身份证复印件1份,
单位工作证明一份。
咨询热线:0512- 联系QQ :/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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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地址(1):苏州市人民路1023号永霖大厦
市区地址(2):苏州市人民路965号、985号(市图书馆正对面)
市区地址(3):苏州市人民路1120号
园区地址:工业园区星海街200号星海广场708室、2002室
新区地址:新区滨河路1388号X2创意街区3号楼B栋6楼
太仓地址:太仓市人民南路95号华旭大厦9楼
常熟地址:常熟市书院街19号中环广场4楼404、420室
昆山地址:昆山震川西路111号名仕大厦9楼、10楼(农工商超市旁)
张家港地址:张家港市步行街142号展销大楼4楼整层
吴江地址:永康路(步行街92号)人民医院对面佰仕快捷酒店4楼
盛泽地址:吴江盛泽舜新中路衡悦广场9幢21号(大润发南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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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4-25 16:1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