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采购师职业资格一级毕业班:组织学员在北京及各地区参加统一的培训,培训完成后进行统一采购师,学员经过辅导后,高,所有学员完成合格申请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颁发的采购师职业资格一级,在职业资格工作网上进行查询,通用,是从事采购行业工作的人员的别的证明,享受职业资格工作的待遇。
培训对象:
商业系统内采购、企业采购部门领导和实际操作者以及招标采购代理人员;商业、物资、企业主管级以上的人员;公司供应链管理者、采购总经理、采购与供应相关人员。
二、核心课程:
市场研究、采购战略制定、采购计划审核、采购流程规划、采购洽商管理、采
购合同管理、采购物流管理、采购组织管理、供应商关系管理、供应商绩效评估、供应链管理等课程。
三、采购师(一级)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者):
1.取得本职业二级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采购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
2.具有相关专业大专学历(或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5年以上,经采购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
3.具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经采购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
4.具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采购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
5.取得相关专业博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2年以上,经采购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
四、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11月20日-24日
培训地点:北京(详见会务通知)
五、收费标准:
培训费:(一级)4500元/人
外省市培训学员食宿统一安排(含住宿费,培训午饭费用)。
六、培训方式、颁发:
培训班采取面授方式进行,培训后经组织考核鉴定合格者,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采购师职业资格一级、二级(验印)并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网上查询。
七、报名办法:
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复印件、单位开具的工作年限证明、两寸免冠证件照三张(彩照2张蓝底需要电子版),请参考人员于9月18日前将上述资料及相关费用上报招生工作站。
更新时间:2022-01-08 16: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