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一级建造师考试实行报考证明材料告知制,那么各地一建报名是否还需要资格审核呢?会有怎样的要求呢?浏览一探究竟吧!
人力资源社会部人事考试中心于2019年6月5日印发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1)报考人员均须通过告知制报名参加试点范围内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2)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制。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须按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机构)的规定办理报考相关事项。
作出的主要内容:
一是报考人员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等告知事项。
二是报考人员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和要求。
三是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四是报考人员愿意承担虚假的责任,以及意思表示真实等。
告知与的方式:
告知和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进行。
报考人员须客观准确完整地填报相关信息,并签署《报考书》(电子文本)。
考试报名操作必须由报考人员本人完成,严禁相关培训机构组织集体报名和代理报名,不允许代为。
有部分地区规定如有一建考生不适用报考告知制或在线核验状态未通过情况,考生仍需进行资格审核。有些地区采用考前资格审核,有地些地区采用考后资格审核。各位考生可遵守当地人事考试规则进行材料提交工作。
一级建造师考后资格审核一般情况下在本轮考试成绩查询后进行,各地区一建考后资格审核时间及要求不同,部分地区实行考后人工现场审核、人工在线审核或采取考前核验+考后复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查,要求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资料在线提交补充或现场提交材料。各位考生可根据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报名公告为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审核,以免影响合格证书领取。
1.从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张,并签字确认;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表上的证件类型一致);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
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
5.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本人《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证明)或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本人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上述证件、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注意:
(1)以上材料所附复印件均为A4纸打印
(2)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同地区提交材料不同,各位考生以各地人事考试中心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