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6个类别实行自治区统考。其中,音乐类包括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两类,表(导)演类包括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三个方向(以下简称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戏剧影视导演类)。各类别统考考试科目、形式、内容、要求、范围和试题示例等见《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试行)》等相关文件。
自治区统考由自治区统一组织,采取全区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的方式进行,其中面试部分均采取“先录音录像,后评委评分”的“考评分离”形式。戏曲类按教育部要求执行,实行省际联考。考生须按高考报名时选择的艺术类专业考试类别参加相应的统考或联考。高职对口招生的美工设计类考生须参加美术与设计类统考。
音乐类(乐理、听写科目)、戏剧影视导演类(叙事性作品写作科目)、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统考采取笔试形式进行考试;音乐类(声乐、器乐、视唱科目)、舞蹈类、服装表演类、戏剧影视表演类、戏剧影视导演类(文学作品朗诵、命题即兴表演科目)、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采取面试形式进行考试,服装表演类形体形象观测科目现场测量计入系统。笔试、面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考点原则上设在各盟市所在地。
考试包括素描、色彩、速写(综合能力)三个科目,三科总分为300分,其中素描(100分)、色彩(100分)、速写(综合能力)(100分)。
考生按照报名时选择的音乐表演类(声乐方向)、音乐表演类(器乐方向)、音乐教育类(声乐主项)、音乐教育类(器乐主项)之一参加考试。其中,音乐教育类(声乐主项)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器乐;音乐教育类(器乐主项)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声乐。兼考兼报音乐表演类和音乐教育类的考生,相同科目只考一次,成绩互认。如考生报考音乐教育类,相应主项、副项考试均须参加,否则音乐教育类考试专业总分为零。
考场内仅提供钢琴,其他乐器须考生自备。进入考场后,器乐考生摆放好乐器,根据考场提示可直接开始演奏。声乐考生可在考场内钢琴弹奏两个音(辅助定调,不得多弹,否则将予以扣分),弹奏完后开始考试计时。考场内不提供其他确定音高的设备。
同一考生的声乐或器乐、视唱分别单独考试、单独计时、单独录音录像,在同一时段、同一考场依次完成。考试顺序为:声乐或器乐、视唱,声乐、器乐都考的考生,先考主项,后考副项。考生须根据自己统考类别的不同选择器乐和声乐之一参加考试,或二者都考。声乐考试为从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三首歌曲中通过考试系统随机抽取一首作为考试演唱曲目,现场演唱,考试时长不超过3分钟(如选择歌剧咏叹调需按原调演唱);器乐考试为从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两首乐曲中通过考试系统随机抽取一首作为考试演奏曲目,现场演奏,考试时长不超过5分钟。中西打击乐专业原则上要求演奏两种不同打击乐器的作品各1首(不得为同1首),其中一种为固定音高类打击乐器,报名时两种不同打击乐器各选(或上传)1首乐曲,两种乐器同时准备就绪后开始考试,依次演奏,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从2025年高考起,音乐类声乐、器乐考试均须背谱演唱或演奏。视唱考试形式为现场唱谱,开始前提供标准音a1,考生一遍完成视唱,视唱过程中音响提示,考试时长1分钟。
笔试(含乐理、听写两个科目),乐理、听写两个科目合卷考试。考试总时长为120分钟,开考60分钟后播放听写科目相关考试内容。乐理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听写考试形式为通过播放设备播放试题、闭卷、笔试。
器乐、声乐、视唱考试,具体考试时间见本人《专业统考准考证》。如考试时所报器乐或声乐的考试曲目经认定为同一曲目,或不按候考时随机抽取的曲目参加考试的,其器乐或声乐科目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包括舞蹈基本功(120分)、舞蹈表演(150分)、舞蹈即兴(30分)三个科目。
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按照系统提示要求上传舞蹈表演科目伴奏音乐,上传时间另行通知。伴奏音乐上传后可预览试听、更换,提交确认后,伴奏音乐将锁定不得更换。考试时,考生携带拷贝有伴奏音乐的U盘。
戏剧影视表演类专业统考总分为300分,包括文学作品朗诵(100分)、自选曲目演唱(50分)、形体技能展现(50分)、命题即兴表演(100分)四个科目。
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按照系统提示要求上传自选文学作品和形体技能展现科目伴奏音乐,上传时间另行通知。自选文学作品上传后可预览、更换,提交确认后,作品将锁定不得更换。未按时上传自选文学作品的,该科按零分处理。伴奏音乐上传后可预览试听、更换,提交确认后,伴奏音乐将锁定不得更换。考试时,考生携带拷贝有伴奏音乐的U盘。
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戏曲类专业实行省际联考,考试成绩用于戏曲类专业在各省的招生录取。每个专业或剧种(方向)在全国设置一个考点,拟参加的考生均可向组考高校申请参加考试。考生须按照我区有关规定和组考高校有关要求,参加当年高考报名和省际联考的专业考试报名,按照组考高校要求参加考试。组考高校将根据工作安排发布省际联考专业考试须知,考生可登录院校网站查询或咨询院校了解考试时间、考试方式、考试内容等。
1.按照教育部要求,少数专业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较高的艺术院校,对考生艺术天赋、专业技能或基本功有较高要求的高水平艺术类专业,经教育部批准后,可按程序申请在省级统考基础上组织校考。具体校考高校和专业,考生可查询相关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关高校网站。
2.所有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均在学校所在地组织,不再跨省设置校考考点。
3.拟参加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须参加相关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报名,并须参加我区相应专业的艺术类统考且合格。
4.高校组织校考的时间、地点及要求,校考专业成绩评定、发布及复核,校考专业合格标准确定等有关工作,由高校组织实施并负责通知考生,考生可直接向高校咨询。
1.根据统考工作安排,我区适时公布统考成绩并确定专业统考合格标准。届时统考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本人统考成绩。
2.统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本人当次考试成绩有异议,须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天内,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专业统考准考证》到高考报名所属旗县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申请成绩复核,填写成绩复核申请表,逾期不再受理。复核内容包括考生对应的答题卡图片和音视频是否为申请人的答卷和录音录像;是否存在漏评现象;是否存在合分错误;科目总分是否与向考生公布的成绩一致。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的宽严问题不在复核范围之内。考生成绩复核时不安排考生本人查看答卷和相应扫描图片以及面试录音录像。
3.我区不发放统考合格证,统考成绩以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的成绩为准,考生登录该网站可查询本人成绩。艺术类专业统考各类别成绩分布、合格分数线与统考成绩一并公布。
4.戏曲类联考成绩按教育部或有关高校公布的方式进行查询。
5.预计2025年6月中下旬,艺术类校考考生可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本人校考成绩。如果校考成绩有误,考生应立即与高校联系,由高校负责在2025年6月底前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联系更正。
我区公布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不区分物理类、历史类,物理类、历史类艺术类考生皆可报考(有关高校专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布招生计划时,音乐表演、流行音乐、使用音乐表演类统考成绩录取的音乐学等专业,须标明招收声乐或器乐,以及具体种类。
参加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周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本人考试时间和地点安排,并自行打印《专业统考准考证》,统考时需持《专业统考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参加艺术类专业校考考生,按照相关高校校考工作办法获取校考专业考试准考证,校考时需持报考高校要求的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材料。
填报志愿时,自治区统考各类别之间不可互相兼报,报考了自治区统考的考生若戏曲类考试成绩合格,可以兼报相应的戏曲类专业。若符合相关专业报考要求,音乐教育类考生可以兼报音乐表演类专业,兼报时按相应的折算成绩投档录取。报名时选择音乐表演类(声乐方向)、音乐表演类(器乐方向)的考生不能兼报使用音乐教育类统考成绩的专业。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戏剧影视导演类考生,可按所取得的专业统考成绩填报对应志愿。有关艺术类考生兼报普通类志愿事宜,另文通知。
1.考生应密切关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内蒙古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和各有关高校网站发布的招生办法,及时掌握艺术类招生政策和专业考试有关要求。
2.我区艺术类专业各类别统考仅在规定的时间组织一次考试,不组织且不允许任何单位、机构和个人组织任何形式的跨区域的所谓“模拟考试”,请广大考生注意甄别,谨防上当受骗。
3.艺术类统考类别各考试科目按照制评分,成绩按照相应的分值比例折算后保留2位小数,专业统考总分保留2位小数。艺术类专业志愿填报、投档录取等具体规定届时另文通知。
4.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我区有关招生文件执行。
5.相关政策规定如教育部有新要求、新变化,以教育部较新要求为准,自治区将适时进行公告通知。
更新时间:2024-12-03 16:2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