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项目>> 安全工程师 >> 招生简章
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业务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二)凡符合上述(一)的报名条件,且在2002年底前已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业务工作的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相关业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0年年底。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和台湾居民,可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再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54号)有关要求,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港澳台居民在报名时,须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台湾居民还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更新时间:2022-01-08 16:3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