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注册审核时所需材料说明
一、初始注册需提交材料如下(申报材料应当用A4纸复印):
1、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式三份);
2、建造师初始注册审批意见表(一式一份);
3、聘用执业单位的企业资质复印件;若聘用执业单位尚未取得企业资质的,则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本人的建造师执业资格、学历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5、申请人与聘用执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聘用执业单位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申请人申请注册单位与资格取得时单位不一致的,还须提供原单位解聘合同或其他相关证明。因劳动争议无法提供解聘合同的,应提供生效的劳动仲裁裁决或司法裁判文书;
6、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建造师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三份、注册审批意见表一份和附件材料一套;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四份、注册审批意见表一份和附件材料二套。
二、增项注册
需提交材料如下(申报材料应当用A4纸复印):
1、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一式三份);
2、建造师增项注册审批意见表(一式一份);
3、增项专业资格合格证明复印件;
4、注册原件和执业印章;
5、增项专业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建造师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三份、注册审批意见一份和附件材料一套;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四份、注册审批意见表一份和附件材料二套。
三、延续注册提交材料如下(申报材料应当用A4纸复印):
1、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一式三份);
2、注册原件和执业印章;
3、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审批意见表(一式一份);
4、申请人与聘用执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执业单位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5、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6、申请人在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三年。
四、变更注册
(一)聘用执业单位变更的,需提交材料如下:
1、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三份);
2、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审批意见表(一式三份);
3、注册原件和执业印章;
4、附件材料(一式一份):应当提供申请人与新聘用执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新聘用执业单位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以及工作调动证明复印件(与原聘用执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建造师变更注册在岗情况书(一式三份);企业资质复印件。若聘用执业单位尚未取得企业资质的,则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聘用执业单位名称变更的,需提交材料如下:
1、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三份);
2、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审批意见表(一式三份);
3、注册原件和执业印章;
4、附件材料(一式一份): 应当提供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变更登记表,以及变更后的企业资质复印件。
(三)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的,需提交材料如下:
1、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三份);
2、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审批意见表(一式三份);
3、注册原件和执业印章;
4、附件材料(一式一份):应当提供变更后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五、注销注册需提交材料如下:
1、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一式三份) ;
2、建造师注销审批意见表(一式三份) ;
3、执业资格复印件;
4、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的证明材料。印章;
5、增项专业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建造师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三份、注册审批意见一份和附件材料一套;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四份、注册审批意见表一份和附件材料二套。
二级建造师课程设置及费用
班费用设置:全科-5200 单科实务-3000 单科法规-1680 单科管理-1680(以上价格均为参考价,请以当时价格为准)
更新时间:2023-11-13 09:1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