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于8月9日印发《关于调整全省较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甘政发〔2021〕61号)。《通知》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较低工资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省研究,决定调整全省较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较低工资标准自2021年9月1日起实施。
甘肃省人社厅对此次调整的有关内容进行了解读。